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淄博市周村法院首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执行标的额为5453758.28元,申请执行人承诺将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给予举报人作为奖金,以借助全社会力量“围剿”老赖。
记者了解到,周村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作出(2015)周执字第708号之一执行决定书,决定对被执行人淄博瑞丽纺织有限公司、孙某某、张某悬赏执行。法院工作人员表示,知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公民可向法院举报,如举报的是法院未掌握或申请执行人未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给予举报人作为奖金。申请执行人吁请社会公众对淄博瑞丽纺织有限公司“家底”知根知底地进行举报。
法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安排专人专机接听举报人电话,对举报情况严加保密,保障举报人的身份等信息安全。对符合支付条件的举报人,申请执行人将在举报的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30日内支付悬赏金给举报人。(淄博晚报 陈菲菲 通讯员 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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