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张店和谐使者出炉,10名在一线服务市民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获此殊荣,其中一半为养老服务工作者。昨天记者在张店区政府采访时获悉,张店和谐使者每两年选拔一次,在管理期内享受区政府津贴,每人每年5000元,和谐使者将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库。
“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经选拔认定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根据《张店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和谐使者选拔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重点从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选拔产生。重点从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专业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并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包括老年公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和养老服务组织中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适当倾斜。
据介绍,该区将建立张店和谐使者档案,每年年底进行年度评估,期满评估“优秀”的,经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同意,且符合张店和谐使者选拔条件,可直接纳入下一管理期,最多连续支持2个管理期。期满评估“合格”的,可参加新一批张店和谐使者选拔申报。期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张店和谐使者资格。(淄博日报 董振霞 通讯员 王琳 郑瑶)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鲁ICP备07006879号
版权所有:淄博文明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山东淄博市张店人民西路24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