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向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的榜样学习的活动要求,同时为了集中展示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我校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系列活动,总结如下:
一“我身边的青春榜样”、“十佳文明标兵”评选活动
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由政教处、团委负责,各级部领导组成。在活动开展中,活动通知下发和落实及时有效,能够充分调动一切宣传方式为活动开展营造氛围,保障了活动的顺利进行。
评选活动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动员大会:活动开展前,召开各班团支部大会,团委老师向大家讲解《淄博四中第四届“我身边的青春榜样”评选方案》。与此同时,政教处召开全体班长会,向大家下发《淄博四中文明行文规范月“十佳文明标兵”评选办法》,动员同学们在班级内自由推荐候选人,积极参与活动评选。
2、班级推荐。我校严格按照推荐标准,精心组织,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每个班级积极推荐1名候选人,并认真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展现中学生的特点和时代气息。
3、审查评选。由政教处、校团委汇总推荐人选的事迹资料,印发成文,分发给全体同学,每位同学根据材料和对各人选的了解以涂卡的形式进行投票,根据得票率的高低最终评选出淄博四中“我们身边的青春榜样”、“十佳文明标兵”人选。
4、公示阶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评选情况和结果在全校进行了公示,届时会将该部分同学的相关事迹与推荐理由校园网展示,激励其他学生向这些优秀同学学习。
二、利用国旗下讲话学习先进个人事迹
我校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阵地,在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推荐出了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介绍自己学习心得体会。2015级9班牛胜杰同学在淄博市“难忘师恩”征文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她向大家介绍写作道路上积累的经验教训;2016级3班王莉妃同学在第十九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她向大家分享了自己的获奖感言和写作经验;2015级2班的赵董源同学在淄博市五四辩论赛、校读书节活动中有优异表现,她向大家介绍自己在读书和学习过程中的收获。这些优秀四中学子的经验分享,以同龄人的视角引导学生把学习成果内化为自觉行动,反响强烈。
我校评选出的“青春榜样”、“文明标兵”,是优秀中学生的典范,他们均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尊老爱亲、关爱同学,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自强自立、勤奋学习,礼貌待人、热心公益,是我校学生学习的典范,同时一些先进典型的事迹挖掘,也有助于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一股积极学习,争做美德少年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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