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市文明办为淄博供电公司张店供电中心职工孙红艳颁发了“淄博好人”证书,对她17年从事“善小”活动的善举善为给予肯定。淄博供电公司向全体职工发出向孙红艳学习的号召,营造向善氛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孙红艳主要负责淄博公司营业及电费工作,多年来,她扎根服务一线,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用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在立足岗位的同时,孙红艳作为淄博公司的一名“善小”志愿者,从事公益17年,用爱心关心需要帮助的客户,她和徐星兰老人的故事,她和聋人学校孩子们的故事,她和敬老院老人们的故事,个个感人,事事让人动情,她就像一颗温暖的种子将爱撒播在淄博大地上,她最常说的一句话,“我没什么特别,我就是一名供电服务人员,给需要帮助的人关心和爱护,这是我的职责。”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作为“善小”志愿者,孙红艳一直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和理念,先后走进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淄博日报等单位的“道德讲堂”,向社会各界传播爱的力量,感染更多的人继续接力爱心,让“善小”薪火相传。她先后荣获“淄博市服务明星”“淄博市十大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淄博供电公司全面贯彻落实省公司部署,以“善小”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为载体,引导全员在社会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中当先锋、做表率,推动“善小”不断向管理渗透、向社会延伸,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志愿者服务组织”“山东省助人为乐道德模范”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奖、推广奖等荣誉和称号,“善小”品牌赢得了行业内外的肯定和赞誉。(记者 沙红翠 通讯员 崔磊 牛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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