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9日获悉,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发布。我市将把“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建筑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特殊重点项目除外),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依规处罚处理,实行信用惩戒;对市场主体正常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干扰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该方案提到,“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对象为本市注册的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本市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托“淄博市建设行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的项目库、企业库和人员库,建立监管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用于综合抽查执法;建立市级执法人员名录库,用于综合抽查执法,包括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市场监管工作人员。
市级监管事项包括建筑业、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项目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建筑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参照市监管事项分工,自行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据悉,为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直接监管的在建建筑工程,每个月随机抽取10%的项目进行检查。年度内,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抽查比例为10-20%,对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抽查比例为20%。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10-20%的比例进行抽查。被抽查的检查对象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则上建设项目季度内、资质合规两年度内不重复抽查;对投诉举报多、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开展专项抽查。
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罚、处理。整改事项应有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核实情况,予以处罚的还应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给予不良行为扣分并记录。(商萍萍 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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