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市税务部门在对2017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进行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褒扬激励诚信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税收管理和服务方面,制定出台了多项激励措施,提高守信纳税人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让守信者得到更多便利。如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可按需领用;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纳税信用A级出口企业可评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优先办理。
在部门联合激励方面,与29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了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向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推出了涵盖18个领域的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让守信者“一路绿灯”。
在税银合作方面,税银共同推广应用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在政府、银行、企业之间搭建公共信息平台,将小微企业相关信用信息转化为可供银行利用的融资信用,促进银企融资供需对接,提高小微金融服务效率。
另外对失信纳税人,税务部门重点加强了监管,促进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在部门联合惩戒方面,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也明文规定,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在一定时限内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
据了解,税务部门共评定2017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8752户、B级纳税人34196户、M级纳税人39762户、C级纳税人2614户、D级纳税人8519户。实践证明,良好的纳税信用已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和重要资产,纳税信用级别评价营造了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有效助推了“信用淄博”建设。(记者 王克鹏 通讯员 江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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