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推广60万吨清洁煤炭的任务要求,市煤炭局从年初就进行认真筹划,制定了年度工作推进时间表,明确了考核监督细则,夯实责任,挂图作战,压茬推进。截至10月31日,全市已超额完成推广任务,共推广配送清洁煤炭62.2万吨,淄川、博山、临淄、周村和经开区共补贴推广节能环保炉具1.1万台。主要措施:
一、财政补贴,强力推进。年初,市政府拿出6960万元专项资金,其中6000万元补贴洁净型煤和兰炭推广、300万元补贴型煤生产线建设、660万元装备煤质快速检测系统,各区县也配套了相应的补贴资金,有力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8月份以来,由于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型煤及兰炭价格出现每吨200元左右的涨幅,严重影响了居民购买积极性。市煤炭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又追加1500万元,区县也相应追加了专项补贴,为完成推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截至目前,全市补贴经费共1992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8460万元,区县财政补贴11461万元。另外,全市企业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今年共投入2700万元建设了3条型煤生产线,投入2075万元进行储煤场地封闭化改造。
二、畅通渠道,保障供给。积极为型煤生产加工、兰炭经营配送和节能炉具生产企业牵线搭桥,与陕西省榆林市能源局、淄博矿业集团、济南铁路运贸集团、神华集团、宁煤集团等开展战略合作,畅通供应渠道,确保供给。针对兰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供应紧张问题,8月份组织与神华宁煤集团进行对接洽谈,10月份又与山西晋煤集团进行对接洽谈,10月10日及时召开了民用清洁煤炭推广工作调度会,之后下发《》,确定增加民用清洁煤炭的种类,将优质无烟煤纳入政府财政补贴范围,要求各区县积极组织货源确保按时完成推广任务。10月26日,召开了市煤炭局和晋煤集团的战略合作洽谈会,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搭建晋煤集团无烟煤入淄销售平台,并将淄矿集团、航天旭阳公司作为供应主渠道,为晋煤集团优质无烟煤进入淄博民用市场畅通了渠道,进一步保障我市民用清洁煤炭供应,为明年民用散煤治理打下良好基础。
三、从严执法,整顿秩序。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市煤炭局委托5家检测机构对全市煤炭质量进行抽检,组织检测机构负责人召开煤质检测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部署任务,确保市级每半年抽检一遍的频率。区县也进行了政府采购招标,按照每季度抽检一遍的要求,扎实开展煤质抽检工作,同时将之共享至执法部门作为执法依据。截至目前,市、区两级共抽检煤样2600余份,相关执法部门共约谈煤质不合格企业82家,行政处罚10家,有效地震慑了个别企业的违法行为。为保障洁净型煤和兰炭推广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市煤炭局代市政府起草印发《关于印发全市散煤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16〕15号),组织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劣质散煤经营、储存和使用。9、10月份,市煤炭局牵头组织公安、环保、煤炭、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对各区县散煤治理工作进行2轮联合执法检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对散煤治理联合执法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洪涛多次就联合执法工作听取汇报并进行安排部署。8月23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克海主持召开了全市散煤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成立了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组建了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联合执法组。二是规范执法流程。为增强联合执法行动效果,联合执法组于9月1日至2日,在市煤炭局会议室召开联合执法第一次工作会,对查运煤车辆、查营业证照、查纳税情况、查煤炭质量“四查”组织了详细的讲解学习,对各单位参加人员的相应分工职责进行了明确,对联合执法的相关文书进行统一规范,确保了联合执法规范有序、取得实效。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按照生态淄博建设第12次调度会议要求,对张店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双杨镇、罗村镇、果里镇“三区三镇”14个镇办进行了全覆盖、无缝隙执法检查,增强了执法的针对性。截至目前,两轮联合执法对全市各区县共下达执法文书31份、抽检煤样215份、取缔非法煤场136处,对经营、储存、使用散煤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其中博山区将查处的散煤统一运至电厂,并按发热量与经营业户进行结算,极大地整饬了市场秩序,为清洁煤炭推广腾出了市场空间。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加快推广任务进度,市煤炭局想方设法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推广工作。一是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中国煤炭报、能源杂志和淄博日报、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发布宣传口号,制作宣传制品,录制快板书,印发《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致全市煤炭经营企业的一封信》《推广使用型煤兰炭 共建我们美好家园——致广大市民的倡议书》等,采用多种方式集中宣传报道。二是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联合共青团、妇联、文明办、文联等群团组织发起“推广使用型煤兰炭共建我们美好家园”倡议,组织“清洁燃煤小记者在行动”、“报告文学作家煤炭行”采风活动,利用“新农村新生活”“舞动乡村”和文学刊物等特定平台开展宣传。三是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开展“送米送面不如送型煤兰炭”“送节能环保炉具就是送温暖”活动,为淄川区太河镇西东峪村、王家庄村35户贫困户送上节能环保炉具35台、洁净型煤35吨,受到百姓热烈欢迎。四是组织区县、企业开展型煤兰炭“赶大集”试烧,深入村居展示对比、宣讲政策。现场大喇叭一响,明白纸一发,横幅一拉,牌板一摆,炉子一点,使禁止原煤散烧、购买洁净型煤兰炭和节能环保炉具逐步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了清洁煤炭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下一步,市煤炭局将继续组织联合执法督查严厉打击散煤经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 “回头看”,针对重点区县和重点、难点问题再督查,坚决打掉散煤非法经营点,督促区县加快规划内储煤场地封闭化改造进度,整治规范煤炭经营市场,为清洁煤炭推广使用保驾护航。同时制定完善民用清洁煤炭推广和洁净型煤加工项目验收办法,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区县民用清洁煤炭推广工作进行考核,组织有关专家对型煤加工项目进行验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钱凤国)